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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锌粉,氧化锌技改项目

作者:admin|发布于:2017-01-12 15:06:00|

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锌粉、氧化锌技改项目

1、主要污染物名称

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、废气、固废、噪声等。

①废水:目前厂区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、设备、地面清洗用水、循环冷却水、软化用水等,外排的废水主要为设备、地面清洗废水、生活污水,其中生活污水包括员工的办公生活污水以及食堂餐饮废水,主要污染物为CODcr、SS、NH3-N、动植物油、TP、Zn。

②废气: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供炉燃烧废气、焦炭燃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车间收集氧化锌、鳞片状锌粉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,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、SO2、烟尘、油烟废气。

③固废: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、厨房垃圾、隔油池废油脂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。生产固废主要为煤燃烧后的煤灰渣、锌熔化后的生产废渣、污水处理后的污泥。

④噪声: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煤气助燃燃烧风机、废气排放引风机、循环水泵、研磨机、空压机、脉冲除尘器、精粉炉等设备产生的噪声

2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深度和总量

①废水:污水产生量为1544t/a,主要污染物为CODcr、SS、NH3-N、动植物油、TP、Zn。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;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该处理系统;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含锌和地面粉尘,采用沉淀预处理,建设单位在车间外建一沉淀池,由于锌遇水发生反应,生成锌离子,在沉淀池中加入石灰调节pH,使其形成氢氧化锌沉淀,预处理后清洗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三级标准后,接入厂区西侧新苑北路市政污水管网,最后进入公道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。废水中的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COD 0.134t/a、氨氮0.023t/a、SS0.108t/a、锌0.0004t/a、TP0.001t/a、动植物油0.001t/a;经公道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,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的最终排河量为:COD0.081t/a、氨氮0.012t/a、SS0.031t/a、锌0.0002t/a、TP0.001t/a、动植物油0.0004t/a;新增COD申请量为0.081t/a、氨氮0.012t/a,纳入公道镇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内,新增SS0.031t/a、锌0.0002t/a、TP0.001t/a、动植物油0.0004t/a,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备案。

②废气: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颗粒物(氧化锌粉尘和鳞片状锌粉)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,排放量为0.0068t/a,无需申请总量控制;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,通过烟道楼顶排放,排放量为0.0028t/a,无需申请总量控制;热供炉、U型纯化炉等产生的SO2和烟尘均与现有的锌粉生产车间合并使用1个43米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,SO2排放量为17.6t/a,烟尘排放量为1.56t/a,排放量在已经批复的废气总量内平衡,无需另外申请总量。

③固废: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/a,均交由环卫部门清运;企业食堂产生部分废油脂和厨余垃圾,则厨余垃圾产生量0.9t/a,废油脂的产生量为0.144t/a,为一般固废,均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;本项目煤灰渣产生量为600t/a,煤灰渣综合利用,可作为制砖材料,可以及时清运,出售给砖瓦厂;废渣产生量为230t/a,主要成分为铁、重金属(如Cu、Ag、Pb、In、Ge、Au)及其他杂质等,根据企业提供的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文件》(中再协会员字[2014]4号)中明确提出热镀锌渣不属于《国家危险物名录(2016)》(原《国家危险物名录(2008)》)规定的危险废物,可以外卖给废物回收单位,再集中运送至炼铁厂进行冶炼,外卖作为炼铁的材料;污水处理后污泥约为0.98t/a,污泥中含锌,可以作为锌肥出售给生产复合肥的企业。

所有固废均按照要求全部合理处置,其总量控制指标为零。

④噪声: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煤气助燃燃烧风机、废气排放引风机、循环水泵、研磨机、空压机、脉冲除尘器、精粉炉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5~85dB(A),通过为高噪声设备配置隔声罩,厂界墙体、绿化隔音等措施,使厂界噪声昼间不超过65dB(A),夜间不超过55dB(A),低于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限值。

3、超标排放情况

①废水:根据常州青山绿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-21日对现有项目的污水总排口进行了水质监测((2016) 环检(水)字第(154)号)。监测结果表明:江苏双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排口所排废水中COD、氨氮、总磷、动植物油的浓度及pH值均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三级标准(2013年前原标准为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一级标准),符合公道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接管要求,无超标排放情况。

 

②废气:常州青山绿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对公司厂界噪声的监测数据((2016) 环检(气)字第(132)号)),U型纯化炉排气筒、塔盘纯化炉排气筒排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中表2的标准;U型纯化炉排气筒、塔盘纯化炉排气筒排口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中表4的标准,无超标排放情况。

③噪声:根据常州青山绿水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对公司厂界噪声的监测数据((2016) 环检(声)字第(146)号)),现有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中3类标准要求,无超标排放情况。

4、自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物环境信息

①废水: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“雨污分流”原则,厂区内设置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,厂区隔油池、沉淀池、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等已建成并投入运行,相关设备性能稳定可靠、处理效果好、投资省、占地少,维护方便,CODcr、SS、NH3-N去除率分别在75%、65%、70%以上。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西侧新苑北路市政污水管网。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三级标准。

②废气:本项目厂区已在锌粉生产车间设有1个43米高排气筒并运行,U型纯化炉、热供炉与锌粉生产车间合并使用1个排气筒,目前已拆除氧化锌生产车间现有的8根18米排气筒。目前企业坚持使用含硫0.6%以下的煤和含硫量约为0.5%的焦炭为燃料,确保SO2达标排放,未增加脱硫装置。如果企业采用0.6%以上的煤,必须增加脱硫装置。

③固废:本项目生活垃圾均交由环卫部门清运;企业食堂产生部分废油脂和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为一般固废,均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;本项目煤灰渣综合利用,作为制砖材料,及时清运,出售给砖瓦厂;废渣外卖给废物回收单位,再集中运送至炼铁厂进行冶炼,外卖作为炼铁的材料;污水处理后污泥中含锌,作为锌肥出售给生产复合肥的企业,所有固废均按照要求全部合理处置无雨淋、无泄漏、安全处置,做到“零”排放。

④噪声: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煤气助燃燃烧风机、废气排放引风机、循环水泵、研磨机、空压机、脉冲除尘器、精粉炉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5~85dB(A),通过为高噪声设备配置隔声罩,厂界墙体、绿化隔音等措施,使厂界噪声昼间不超过65dB(A),夜间不超过55dB(A),低于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标准限值。